关于宋词中有没有“豪放”与 “婉约”派问题的争论

2021-04-04 趣诗词网-唐宋词的魅力 https://www.qushici.com

“两分法”的影响很大,直到20世纪80年代,词学界在探索新的研究途径时,才开始有人对“两分法”的合理性提出疑义。如施蛰存先生在致周楞伽先生的信中指出:婉约、豪放是作品风格,而不是“派”,宋人论词,亦未尝分此两派。“因有许多人向同一风格写作,蔚成风气,故得成为一个流派。东坡、稼轩,才情、面目不同,岂得谓之同派?”他认为,在南宋词坛上,稼轩是突出人物,然未尝成“派”,因为我们无法开出一个豪放词的宗派图。吴文英虽有不少徒众,隐然成派,但也不能说他为婉约派。总之,施先生不同意以豪放、婉约将宋代词人“截然分为二派”,主张如果写《词史》,不宜说宋词有豪放、婉约二派(见《西北大学学报》1980年第3期)。

1983年,吴世昌先生又接连发表两篇论文(分别见《文学遗产》1983年第2期和《文史知识》1983年第9期),提出“北宋根本没有豪放派”的看法,认为苏轼的豪放词还不到十首,不能被视为豪放派的代表。他从宋人的创作情况入手,对“豪放”、“婉约”二语的具体含义进一步加以阐发,指出“北宋的词人根本没有形成什么派,也没有区别他们的作品为‘婉约’、‘豪放’两派”;说论者“这种机械的划分并不符合北宋词坛的实际,很难自圆其说”。对南宋词,吴先生虽未否定所谓“豪放派”的存在,但认为用“豪放”二字概括也不合适,应该说“愤怒派”、“激励派”、“忠义派”才对。吴先生这个论点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赞许,如施议对、刘扬忠先生等。刘扬忠先生在《宋词研究之路》一书中指出,豪放、婉约“这种简单划分,显然不能反映两宋词中词体、词派丰富多彩的实际状况,是一种片面、表面和似是而非的做法”。但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。如刘乃昌先生认为:“研究作家的艺术独创性,似乎不宜用统计学的方法作死板地苛求。”苏轼豪放词的数量虽然不多,但却为词体开拓了表现领域,为南宋悲壮慷慨的爱国词开了风气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苏、辛有继承发展关系,可以称为“词中一体、词苑一派”(刘乃昌:《宋词的刚柔与正变》,《文学评论》1984年第2期)。李秉忠先生也认为,“判别风格、流派并不主要决定于同类作家作品数量之多少”,而“更重要的是要看这些作家作品是否是一种开风气的、有影响的、预示着广阔发展前途的新生的力量,是否形成了一种不同的创作倾向”(《也论宋词的“豪放派”与“婉约派”——兼评吴世昌先生等人的观点》,《山西师大学报》1988年第1期)。谢桃坊先生也倾向于这种观点,他在1993年出版的《中国词学史》一书中指出:“如果从宋词发展过程来理解苏、辛的异同,则不难见出他们之间有开创与继承的关系,他们的风格类型相同而艺术个性又颇相异。因而那种以苏轼根本不能算作豪放词人和苏、辛之间毫无共通之点的意见是极为片面的。”

除以上观点外,还有一种较为中立稳妥的观点,他们虽然沿用二派说,但又不完全赞成这种简单的做法。如万云骏先生认为“豪放派和婉约派,虽然可以基本上划分,但不能绝对划分”,指出“对豪放派和婉约派,都应该作两点论,不能厚此薄彼”(《试论宋词的豪放派与婉约派的评价问题》,《学术月刊》1979年第4期)。吴熊和先生认为二派说既有长处,亦有不足。其长处“便于从总体上把握词的两种主要风格与词人的大致分野”,其不足在于显得粗疏空泛(《唐宋词通论》)。